2007年5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猪头煺毛竟用松香
鄞州取缔一猪肉加工黑窝点
檀传才 苗英

  本报讯  “横溪镇钱岙村有人用松香给猪头煺毛。”日前,宁波鄞州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市民举报,取缔了一家食品加工黑窝点,并销毁了有毒猪头肉。
  卫生监督人员在现场发现,该黑窝点除了有腌肉、猪头肉等熟肉制品外,也有香干、豆腐等素食制品。房间内加工条件恶劣,没有任何防蝇、防尘设施,各种熟肉、豆制品等均是露天摆放。加工场所地面污秽不堪,积水严重,生猪头随意摆放在地上。在一个角落,有一锅乌黑色稠状液体散发着恶臭。经验证,该液体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于肉品煺毛的松香。
  经询问,该店虽持有卫生许可证,但证上注明的经营地点与实际不一致,且许可项目中没有生产加工一项,属于无证经营。   (檀传才 苗英)